《开国大典》成广告让恶搞之争“开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2:26 法制晚报 | |||||||||
《开国大典》成广告让恶搞之争“开锅” 新闻回放 长沙市书院南路广厦新村旁的大饭锅饭店,竟然以油画《开国大典》做宣传摆放在餐厅里,其与油画《开国大典》几乎一模一样,而且画的右上方加上了几个显著的大字“同
据《长沙晚报》 ■各说各话 《开国大典》 岂能成为饭店广告 《开国大典》这幅油画忠实地记录着1949年10月1日毛主席向全世界庄严宣布新中国成立的那一激动人心的历史场面,岂能被饭店“改造”成广告宣传牌! 干什么都有个底线,“创意”也不能胡来。就算公众可以接受娱乐事件被“恶搞”,但是像油画《开国大典》这样牵涉到国家、民族感情的作品,就应该严肃对待。把其用于饭店的宣传广告非常不妥,建议有关部门勒令饭店经营者立即撤换广告牌。彭北异 “恶搞”泛滥必须严管 近年来,“恶搞”之风愈演愈烈。从视频到文本、从网络到电视,处处可见“恶搞”的身影;从流行歌曲、热门节目到主旋律影片、英雄人物等,都难逃被“恶搞”的命运。有“恶搞”者把污水泼洒到董存瑞、潘冬子和雷锋等人身上,现在居然又有人“恶搞”起《开国大典》了。 对于随心所欲的“恶搞”,笔者以为必须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让想“恶搞”者不敢以身试法。徐经胜 别给“开锅大典” 上纲上线 做生意要有字号,饭店取名“大饭锅”,又把《开国大典》做宣传画,这个做法也许和广告法的某些规定不符,让一些人看不惯,但是如果一定要说饭店的做法亵渎了“国家尊严”、“民族感情”,也未免有些上纲上线。 笔者以为,大饭锅饭店无非就是为了吸引消费者赚钱罢了,并没有其他什么“不良企图”。 娄献忠 别给“恶搞”作免费宣传 对于大饭锅饭店“恶搞”《开国大典》这类的行为,我觉得最好的方法就是公众和媒体不予理睬。事实上,“恶搞”者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别出心裁的创意吸引眼球、扩大知名度,或许原本还没有人注意他呢,这回媒体一报道、舆论一关注,他立刻一夜成名。干吗便宜了“恶搞”者,就晾着他,让他自食苦果。翔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