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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公园捕鱼 市民“留”下车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3:26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3585000热线8月23日讯(记者 柴刚)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经常到淄博人民公园人工湖里捞鱼,今天,该男子再次来到公园人工湖里捞鱼,晨练的市民发现后自发保护人工湖里的鱼,与男子发生争执。

  男子捞鱼引众怒

  晨练市民忙制止

  今天6:00许,淄博人民公园内。30余名市民像往常一样早早来到公园人工湖西南侧的松树林旁,静静地晨练。

  “大伙看看,那人大清早又来湖边捞鱼了。”6:20许,正在晨练的孔女士发现,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正蹲在湖边用小渔网捞鱼,旁边放着一只小塑料水桶。

  大伙一听纷纷停止了锻炼,“咋又来了?看看去!”孔女士与一旁的田女士悄悄走近该男子。“别捞了!你这不是破坏公共资源吗?”孔女士大喊一声,该男子一惊,回头看了一下,忙收起小渔网。

  “你们是干啥的?”男子边收拾渔网边警惕地询问。

  “你捞这么小的鱼干啥?”孔女士与田女士走到男子身旁,发现男子旁边的小水桶里全是小鱼苗。两人伸手就把小水桶提到了手中,准备将里面的小鱼放生。

  “你们要干啥?”该男子一看慌了神,也一把抓住小水桶。

  “这些都是大家的鱼,你不能随便捞,我们要放了它们。”孔女士与田女士毫不示弱。

  “我捞我的,你们凭啥管?”男子说道。

  这时,其他晨练的市民纷纷聚集过来。“这是公共资源,有人破坏,我们每个人都能管。”市民们纷纷指责男子,并要与男子到公园管理处进行理论。该男子一见事情不妙,突然,猛用力夺过孔女士与田女士手中的小水桶。“你们管不着!”男子拿着小渔网,提着小水桶沿湖边向远处跑去。

  没有强硬处罚措施

  公园管理处遇难题

  “他的自行车还停在那边,把它送到公园管理处吧。”见男子跑远,有人提醒。孔女士、田女士与同样晨练的孙先生、董先生一起,推起男子的自行车向淄博人民公园管理处走去。

  4人推着男子的自行车还没到公园管理处门口,就发现,该男子也来到公园管理处,与逃跑时不一样的是渔网、水桶没了,两手空空。“我没有捞鱼。”男子面对公园管理人员“坦然”地说,如果说他捞鱼,就让孔女士等人找出他捞的鱼,不然他不会接受处罚。最后,公园管理人员因找不到相关证据,只得让男子推车走人。

  “这个人几乎每天都要去公园的人工湖里捞鱼。”今天上午,其中的目击者孙先生告诉记者,他每天早晨去公园晨练,总能遇到该男子拿着渔网、水桶在湖边捞鱼,而且捞的都是一些小鱼苗。孙先生说,公园里的观赏鱼等都是公共资源,咋能让人随便捕捞、破坏呢?

  淄博人民公园管理处监察大队一负责人解释,公园人工湖里的鱼都是淄博人民公园管理处投资购买的观赏鱼,但由于目前还没有强硬的相关处罚措施,对于游客捞鱼、捕鱼等行为,公园管理部门是以教育、说服为主。记者在公园管理处一储藏室里看到,里面堆满了大大小小的渔网、钓竿等。“这些都是我们工作人员从游客手中没收的。”该负责人说,许多都是大人带着孩子来钓鱼、捕鱼,公园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说服、教育的时候,游客常常为此发生争执。

  该负责人说,自从淄博人民公园向市民开放以来,给市民带来休闲、娱乐的同时,也给公园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公共设施被人为破坏的行为时常发生,但在目前相关管理、处罚措施下,公园管理部门只能呼吁市民自觉维护这一公共资源。

  (请线索提供人孙先生持有效证件于一周内到报社领取奖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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