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楼盘广告用“LV” 被判不正当竞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3:36 法制晚报

  楼盘广告用“LV” 被判不正当竞争

  新华社上海8月24日电(杨金志 吴艳燕)因将“路易威登”手包作为楼盘广告模特手中的道具,上海鑫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丽都置业有限公司被法国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告上法庭。上海市二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两被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通过长期经营才获得现在的声誉,其商标和商品也因此成为时尚、高档的象征。两被告在明知“LV”手包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在巨幅广告中以近1/3的比例和夺目的橙色突出模特和模特手中的“LV”包,以此吸引受众的视线,意在宣传出入其楼盘的都是手拎“LV”包的时尚、高贵人士,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利,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