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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管部门解答机动车实名登记三大疑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3:48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安然) 北京市交管局昨日发布公告,要求在三个月内,全市所有利用他人身份证明登记的车主,将车辆过户至本人名下。逾期不办理的,查证后交管部门将撤销机动车登记。一些市民对公告的内容产生了诸多疑惑:采用实名制,如果本人所驾车辆是从朋友处借来的,是不是也不能上路了?今天上午,交管局车管所对市民的一些疑问进行了解答。

  疑问一:以前实行的不是“实名制”?

  事实上,北京的车辆登记一直使用的是实名制。

购车人必须凭身份证(外地人凭暂住证)在车管部门进行登记。但是登记制度一直允许“代办”,也就是代办人凭借委托人的身份证,可以将车辆登记到委托人的名下。

  这一制度造成了一些漏洞:此前,外地人在京购车无法登记,于是就租用或借用北京人的身份证登记。现在外地人可以登记,但一些别有用心者利用从非法渠道获得的他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一旦车辆出现肇事逃逸或其他违法行为借此逃避打击。

  疑问二:如何证明车辆是“借用身份证”登记的还是借来开的?

  驾驶“借用他人身份证”登记的车还是借来的车,表面上看是完全一样的:车辆有各项合法手续;登记的车主都不是驾驶员本人。根据目前的法律,不仅将自己的车借给别人不犯法,借车开的人也不犯法。就算一个人购买多辆车,全都用于“外借”也不会被禁止。甚至,即使市民现在所驾车辆的确是“借用他人身份证”登记的,但只要对方知情,并且不向交管部门举报,在出台新的法规之前,警方同样无权干涉。

  交管部门一直以来实施的制度是:如果市民发现,他人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了车辆,可以立即到车管所说明情况,交警将车辆信息录入到查询系统中,一旦在路上发现该车,将禁止该车继续上路。该制度保证了丢失身份证的市民可以无须为他人的过错承担责任。公告发出后,以前的工作方法并没有发生变化。

  疑问三:对“背户”有无惩罚办法?

  此次公告的对象仅是真正车主,希望他们立即联系到自己车辆的“名义所有人”,前往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但交管部门真正要解决的其实是“背户”问题。由于“背户”的存在,使交管部门在执法时遇到了诸多困难。如无法将《交通违法处罚告知书》邮寄到真正车主手中;一旦发生肇事逃逸,将加大查处难度等。今年1月,在一起因交通违法引发的案件中,警方发现车主名下竟有六七百辆车,出事后,车主根本无法进行赔偿。

  车管所今天表示,不久后,将专门出台针对“主动出借、出租身份证,帮助他人大量登记

机动车”的“背户”的相关措施,坚决清理“背户”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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