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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打的”不得抽烟可以带宠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4:55 新民晚报

  东方早报醉酒者应有成年人陪乘、乘客不得抽烟……针对乘客的“规矩”,有望首次纳入《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早报记者从杭州市法制办公室获悉,《条例》征求意见第2稿昨起公示。

  据了解,《条例》拟修改条款较多,其中的亮点是首次明确对乘客的规定。根据征求意见第2稿,乘客不得乱扔废弃物品、不得吸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超重、超
宽物品;醉酒者和精神疾病患者乘车应有成年同行人陪乘。

  记者注意到,此前备受关注的“不得携带宠物”已被删除。对此,杭州市法制办人士解释说,该条款与该市相关养犬规定冲突。经查,1996年实施的《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中有“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小型出租车、人力三轮车除外)”的表述。(吴正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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