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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面启动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和全省农村住房统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7:41 云南日报

  新华社福州8月24日电(记者肖伦添)从23日起,福建省663万农户(不含厦门)中,如果有住户因受灾等原因,房屋全部倒塌,就可以获得福建省人保财险公司5000元的赔付。

  农户不需要为“农房险”付保费,保费由政府统一出资,授权省民政厅与省人保财险公司签订统保协议。

  与“农房险”同时开始的还有森林火灾保险、水稻种植保险、渔工责任保险三个险种的试点工作,其中,森林火灾保险的试点地区为三明、南平和龙岩三个市的全境,水稻种植保险的试点地区为南平市浦城县和三明市宁化县,渔工责任保险的试点地区为漳州市东山县。森林火灾保险和水稻种植保险的赔付额分别为每亩400元、200元,保费由政府分别出资20%、50%。渔工责任保险的赔付额为每人10万元,保费由政府出资20%。

  福建省开展农业保险的调研工作已历时一年,调研中,各级政府普遍认为在目前自然灾害频繁、农业生产抵御灾害能力低、农村缺乏有效保障体系的大背景下,单靠政府救济和金融贷款扶持满足不了农民的需要。实施农业和农房保险有利于提高各级政府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和实力,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造成的损失,提高受灾群众灾后自救,恢复生产、生活的信心和能力,保持农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乃至稳定农村社会。

  福建省人保财险公司被福建省政府指定作为唯一的承保公司,独家承办农业保险试点及相关业务拓展工作。该公司对农业险和农房险采取了“低保额、低费率、保成本,不断扩大承保面”的做法,按照“盈亏平衡”原则加强风险管控。

  据福建省保监局局长朱增镳介绍,农业险是高风险的险种,自1982年开始恢复农业保险,福建省先后开办了多种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1992年业务达到最高峰,年保费收入6000多万元。但由于福建省自然灾害频发,经营结果一直不好,平均赔付率126%,长期严重亏损,导致农险业务逐年萎缩,到2005年全省农险保费收入才3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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