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第一天盗走老板七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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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1:04 重庆青年报 | |||||||||||
盗走七千余元
今年40岁的李娜,几天前在江北区五里店某建材市场二楼一个门市找到一份工作。前日上午11时30分,她到门市开始报到上班。当时,老板王林在门市里,见李娜到来,王林说要到里屋去换衣服。 当王林到里屋去后,李娜发现王林放在外屋里的背包胀鼓鼓的,她打开背包一看,里面钱包有一大叠钱。李娜见王林一直没有出来,赶紧把钱掏出来,揣在身上匆匆下楼。 王林换完衣服出来一看,李娜刚好走下楼。她一转身,突然看到背包的拉链打开了,里面的7400元钱连同钱包已不翼而飞。 门市里没有其他人,王林断定钱是李娜盗走了,她赶紧给李娜打电话,问是不是李娜把钱拿走了。李娜称不知道,她是到外面去充电话卡。 面临刑拘 随后,王林拨打110报警。大约10分钟,李娜回到门市,对王林说她不干了,要走人。 此时,雨花村的民警已经赶到,当场把李娜扣留。刑警队民警在现场取了指纹后,把李娜带到雨花村派出所审查。 在派出所里,面对确凿的证据,李娜交代了作案的过程。当时,她把钱从王林的背包里取出后,揣到身上赶紧到银行存了,然后把钱包丢到路边的草丛中。事后,犯罪嫌疑人李娜在民警的陪同下,到银行里取出7400元,如数退还给王林。 据雨花村派出所透露,李娜将被刑拘。 重青报记者 李天春 文/图 编辑短评:见财起贪心,上班第一天就盗走了老板的7400元钱。我想,李娜面临的不仅仅是刑拘,还有悔恨,还有道德与良知的折磨……正可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世上没有后悔药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