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向社会定期通报毒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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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1:36 深圳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禁毒法草案规定,国家建立禁毒工作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毒情和禁毒工作情况。 草案还规定:引导吸毒人员在社会生活常态下戒毒;强制戒毒严禁体罚或者侮辱戒毒人员;警方可对涉嫌吸毒者强制进行人体生物样本检测;娱乐场所需挂禁毒警示标志建立巡查制度;医疗机构违规向吸毒人员提供麻醉药品最高可罚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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