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姐夫杀人后逃亡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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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2:18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我真的没有杀人!”昨天,36岁的苏德宣在二中院的法庭上极力为自己辩解。13年前,因与同行吴某产生矛盾,苏德宣和姐夫王学朋一起将吴某的妻子和妹妹杀死,王学朋于11年前已被判死刑,苏德宣则在外逃亡了13年。 据指控,13年前,王学朋在王府井开眼镜店时,因柜台租赁问题与吴某发生矛盾。1993年9月15日晚8点,王学朋和苏德宣来到吴某在崇文区东茶食胡同的暂住处,分别持尖刀
“我真的没有杀人。”法庭上,苏德宣称当时他只是跟着王学朋去了现场,没参与杀人。苏德宣称,他之前不知道王学朋要去杀人,而王因不会骑自行车才叫上了他。来到吴家后,他一直在外面呆着,是王学朋一人将两个女子杀死。 然而,王学朋在证言里说,是苏德宣提议将吴某干掉,且是他们一起杀死的人。此外,曾目击案发经过的吴某两个孩子也说,苏德宣当时用刀杀了人。在证据面前,苏德宣依旧坚持自己没有杀人。并说,他逃走是因为不懂法律,以为参与就脱离不了干系。这13年,他一直在浙江温州一工地打工,并认识了一个女友。今年2月8日,他去江西看女友,江西省鹰潭铁路公安处民警对他进行盘问时,他拿不出身份证,而自己的假名又在网上查不到,最终,苏德宣说出了自己的真名,民警据此发现他是一名通缉犯,苏德宣随即被抓。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