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家电可能付污染处理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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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2:36 重庆晚报 | |||||||||
将来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时,将有可能多付一些处理这些产品废物污染的费用。国家环保总局8月23日宣布,该局联合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实行“污染者负责”的原则。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以此政策,从源头控制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废弃量,控制其在回收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这位负责人说,《技术政策》提出,推行电子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三化”原则,以及实行“污染者负责”的原则,由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依法分
据新京报 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