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三家医院可承担内地药物临床试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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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4:59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 魏铭言)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卫生署共同审查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香港威尔斯亲王医院、玛丽医院、香港眼科医院可以接受药品注册申请人的委托,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物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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