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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中医院被曝多收1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6:15 都市快报

  国家发改委通报八起医药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主要价格违法问题包括:超过规定标准向患者多收取点名手术费、自立项目收取穿刺器费、超过规定进销差率销售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等。

  记者了解到,除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外,其他7家被点名批评的医院分别是:安徽省淮
北市人民医院、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浙江省诸暨市中医医院、黑龙江省医院、广西自治区横县人民医院、天津市天和医院、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其所涉及的价格违法金额从77.94万元至183.58万元不等。

  其中浙江省诸暨市中医医院超过规定标准向患者收取心电图检查费,重复收取手术材料费和麻醉费,以及自立项目收取吸氧护理费等,涉及价格违法金额120.48万元。

  上述医院的价格违法问题主要包括:自立项目向患者收取晨间、晚间护理费、吸氧护理费等;超过规定进销差率销售特殊医用材料;超过规定标准向患者收取近视眼手术费、麻醉费、输液费、心电图检查费、CT检查费等;重复收取手术材料费、麻醉费、一次性卫生材料费等;分解B超检查项目按检查部位多收费;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手术空调费;采取多计使用数量的方式变相提高透析器、透析粉的收费标准,为患者提供强制性服务并收取化验费等。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中,全国共查出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万余件,涉及价格违法金额近8亿元。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正在依法处理上述8大医院的价格违法行为。他说,近年来,国家采取多项措施,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多次组织开展了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查处各类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但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这些医疗机构违反国家规定的医药价格政策,乱加价、乱收费,增加了患者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患者反映十分强烈。

  这位负责人说,所有医疗单位、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都要从这次公布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提高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建立健全制度,加强价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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