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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领导非法征地建豪宅 不仅不补偿,还出动警察动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7:27 扬子晚报

  为了给县领导建豪宅降低用地成本,河南省濮阳县在征用城关镇北关街耕地时,不仅不按照法律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而且出动警察和保安,驱赶并殴打租赁该地块的金凌花园职工,然后强拉围墙将大部分花园圈占,致使该园价值200余万元的花木因无人管护而被毁盗一空。

  县政府要建房附着物不补偿

  据金凌花园负责人金善民告诉记者,他们夫妇都是下岗职工。为了生活,上世纪九十年代他租用濮阳县城关镇红卫居委会、北关街居委会20多亩土地,与妻子靳志凌一起创建了主要从事花木种植销售的濮阳市金凌花园。经过十多年的发展,金凌花园拥有了十多座日光温室、50多名员工。不料,2005年5月31日,濮阳县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公告,拟征收北关街集体耕地53亩(其中含金凌花园租赁的17.3亩土地)。7月11日,自称用地单位的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也给金凌花园下发通知,限他们“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附着物彻底搬迁,否则后果自负”。

  看到公告和通知,金善民夫妇赶紧拿着金凌花园的土地租赁合同,到濮阳县国土资源局进行补偿登记。该局原用地股负责人闫相义说,按照土地法,应该对你们进行补偿。但这块地准备给县领导建集中住宅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不让管。

  警察保安齐上阵金凌花园变“围城”

  为了让金凌花园早日搬走,2005年8月,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张志勇及城关镇、北关街居委会的有关领导多次找到金善民夫妇,要求他们赶紧搬迁。金善民说,你们不依法对附着物进行清点,我不能搬。9月中旬,北关街居委会的一位负责人给金善民打电话说,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在这里给县领导盖别墅,如果补偿你太多,用地成本就要加大,领导们会觉得不划算。现在给你两万块钱,限你十天之内搬走,不然他们就要采取行动。

  9月27日,一些人手持钢锯进入金凌花园,要锯掉正处于征地边界的金凌花园的日光温室建围墙。金凌花园职工靳晓志上前阻拦,双方发生扭打,靳晓志被钢锯打伤头部。10月10日,在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该县城关镇中心派出所民警、治安员、县政府保安大队队员等数十人,再次来到金凌花园。金善民夫妇眼睁睁地看着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自己花园里垒起了一道围墙,把自己合法租赁的17.3亩土地变成一座不能随便出入的“围城”。

  住宅超标被叫停企业损失无人问

  前不久,记者在金凌花园职工的指点下,经过一番周折,终于进入了这个濮阳县县级干部集中住宅区工地。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张志勇向记者承认,由他们局开发的这个县级干部集中住宅区,因为面积太大(户均300多平方米),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引起了上级领导和纪检部门的关注。去年12月21日,县委已决定停建这个小区。对于住宅小区占地不对附着物进行补偿的问题,张志勇说,我们是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问题,是征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我们机关事务管理局没有关系。(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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