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救自杀女友自残丧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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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7:3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未成年打工少女李清被男友强暴,为逼男友王兴迎娶自己,李清自捅腹部并拒绝就医,除非王兴陪自己一起死。为救女友,王兴被迫自残,结果失血过多死亡。王兴为自己的暴行付出了惨重代价,但李清却没有因为逼死了男友而重新得回清白,她被东莞市中院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悲剧发生时,河南姑娘李清(化名)还未满18岁。事发前,在老乡的介绍下,李清
2005年7月26日晚上,王兴约李清来到镇上一出租屋内,强迫女友与其发生性关系。李清没想到男友竟然会兽性大发,据工友回忆,在随后的几天里,她一直神情恍惚。 后来,李清找到王兴,希望王兴能够迎娶自己,王兴却似乎有难言之隐,并没有当场答应。事后,据王兴的工友说,王兴曾向她提过自己没有钱,现在没本事让李清幸福,所以对两人的未来没有把握。 但李清并不了解王兴的苦心。7月31日,绝望的李清决定“玉石俱焚”。下班后,李清约王兴到一偏僻的厂区见面。 “我们分手吧!”见面之后,李清冷若冰霜。王兴愣住了,他连忙向李清发誓:“我一定会一辈子对你好,对你负责的。”此时的李清已经听不进去任何话,转身要走。王兴拉住李清不让她走。李清突然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递给王兴:“你毁了我的清白!”示意王兴自杀。见到王兴不肯接刀,李清二话不说就把刀插进了自己的腹部。 看着鲜血从李清腹部不断涌出,王兴苦苦哀求女友去医院抢救,但李清誓死不从。 “你要怎么样才肯去医院?”王兴又急又怕。“想知道吗?那就陪我一起死。”王兴于是把刀从女友的腹部拔出来,狠狠地往自己的腹部插去。 身受重伤的王兴忍着剧痛,使出最后力气抱起虚弱的李清朝着医院的方向跑去。到达医院后,李清仍旧拒绝治疗,而王兴则因肝脏破裂失血过多死亡。 东莞市检察机关随即起诉了李清。东莞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清以不去医院治疗威胁王兴“同生共死”,实际上是用言语和自伤的手段逼迫王兴自杀,其逼迫行为与王兴自杀身亡具有因果关系。最后,一审法院因李清犯案时未满18岁,对其从轻处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清有期徒刑10年。(据新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