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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牌困境”引起各方关注 有关方面表示:已订计划下半年重查克隆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9:3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连续两天对套牌克隆车进行报道,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不少市民、网友纷纷致电本报,参与本报的问卷调查。据统计,参与本报与搜狐联合调查的网友中,有50%的网友表示,本人或者亲戚、好友有过车被克隆套牌的经历。而因克隆车违章受牵连的正牌车主纷纷表示,不愿意去交罚单,“让我背上莫须有的罪名,当然不合理。”但同时,交警部门在此问题上也是既要依法处罚又面临套牌取证困境。法律界人士认为现有法规对套牌相关人员的处罚太轻,达不到“以儆效尤”的惩治目的。

  本报记者 顾金华 马芸

  ■受访读者

  观点1不是我的错不该我受罚

  市民赵先生的车被套牌,今年1月份和3月份分别收到两张莫名的违章罚单,但是他至今没有去处理,他觉得“很冤”。类似有赵先生想法的网友不在少数。大多数网民认同遭遇克隆车“嫁娲”的宝马车主顾先生的观点:自证清白太难。很多网友也有尝试自己去路上巡查,守株待兔或者在牌照上套上个性装饰以区别套牌车,甚至干脆换张新牌照等各种各样的方式为自己和车摆脱“噩运”,但“这些毕竟不是长久之计”。

  赵先生认为,出现套牌车并不是因为他的个人原因造成的,套牌车违章祸及自己更非自己所愿,但结果却得自己想办法自证清白,四处寻找“祸根”套牌车,这些都是对自己不公平的,他认为出现这种情况应该由相关部门去解决。

  观点2偏偏我倒霉只怪运气差

  参与调查的网友中也有约三成的人选择了,遭遇套牌车“嫁娲”后“自认倒霉,只能认栽”。网友李先生就认为,“是我自己一不小心把资料遗失的,后果只能由我自己承担。大街上有那么多车辆,偏偏我的车被套牌了,只能算我的运气不好。”

  但事实上,交警部门认为,类似李先生这种消极的态度也是不可取的。正牌车主一旦发现自己的车牌被克隆,应采取积极态度和措施,配合交警部门打出“真凶”。

  ■交管部门

  依法处罚面临套牌取证困境

  罚单来了,交管部门必须按照交通法规对车主进行处理,对于车主“都是套牌车惹的祸”的申诉,交管部门也只有在调查取证后,才能取消罚单,但是这个执法过程存在一定的难度。

  有罚单就要依法处理

  套牌车的出现,最受伤的莫过于正牌车主了。交管部门的一位负责人表示,一旦收到罚单,除非正牌车主有足够的不在场证据,证明交通违法的不是自己的车,否则只能认罚。

  查套牌实践中有难度

  尽管交警部门加大了寻找套牌车的力度,也在使用越来越先进的科技手段,但是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来说,套牌车给执法带来了难题:光从外表上无法判断是否套牌车,只有检查发动机钢印或行驶证才能分辨出车的真实身份。但是,无论是拦车挨个检查或抽查,实践中都不太可行。

  下半年作为工作重点

  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上半年已查扣几百辆克隆车,但因克隆车从事出租获利巨大,近来有愈演愈烈之势。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张立伟总队长表示:已制订计划,下半年把查处克隆车作为工作重点,以贯彻《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为契机,与公安部门联动,拉网检查,严厉打击,并建议司法部门以伪造、买卖国家证件罪追究克隆车主的刑事责任。

  ■法律人士

  打击套牌执法处罚均有盲点

  面对如何打击日趋猖獗的套牌车现象,记者采访了法律界多位人士,而多数法律界的专家认为,我国目前的现行法律中,对套牌车的执法和处罚都显得“无力”和“苍白”。

  处罚太轻挡不住套牌

  一位资深警员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对套牌有明文规定的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根据现有法律,对套牌经营者和使用者,一般情况下,最重的处罚就是罚款2000元,而制造销售套牌的违法分子以及套牌使用者能获得的利益,远远超出这个数字。

  在检察机关工作的郭检察官也谈到,该条款虽然也规定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但这在实践中可操作性较差。此外,套牌车的刑事责任,只是对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的行为,但目前,路面上行驶的套牌车大多为民用车。

  处罚难缘于立法缺位

  法学专家则分析说,出现这种处罚难的现象是由于立法缺位引起的。其中对于套牌经营者的处罚,立法更是存在很大的缺憾,甚至比套牌车主还要轻。因此法学专家建议,解决套牌车的途径应该完善法律法规,对于伪造套牌者,可以在刑法原有对伪造军车车牌或伪造公章等罪名规定的基础上,通过立法或司法机关出台相关的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将套牌的违法行为比照上述罪名进行定罪,从而严惩。对于套牌经营者,既然刑法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伪造车牌的人也该像造假酒、假药的人一样,受到刑法的追究。

  自证清白“行规”不合理

  针对套牌车的“执法”,部分法律专家认为,在套牌车致使真正车主蒙受损失时,车主不愿认罚时还要自行取证,这一普遍形成的“行规”有待商榷。专家认为,车主本身处于弱势且被动地被他人套牌,自身的利益已经受到侵害,在取证困难的状况下,还要认栽挨罚,有不合理的地方。法律专家建议,一些车管部门可以打破这一“行规”,并利用自身的执法权和侦查权,帮助受害车主,利用自身的权力和技术优势,一起参与追查套牌车,从而做到真正保护车主的合法利益。

  ■最新消息

  两套牌车昨被查

  昨天早高峰时段,高架道路支队交警1小时内查获两辆假车牌。上午8时20分,民警在延安高架茂名南路上匝道处,发现一辆牌号为沪DW7813的紫红色“绿舟”出租车有造假嫌疑,遂拦下盘查。经调查,该车是一辆全假出租车:行驶证、营运证、绿标以及车牌全是假的。9时10分,民警在内环高架外圈宛平路上匝道处,查获一辆白色本田,车牌号是沪DS2936。经查为假车牌。

  ■相关链接

  主动求假危害大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期车辆被非法异地套牌导致各类违章行为困扰无辜车主的事件层出不穷,据分析,此类非法行为有可能从原先专业制售假牌证贩子的谋财手段发展为某些不轨车主逃避处罚的主动求假行为,其社会危害性更大。制假信息的获得一个主要途径就是通过互联网,不法分子千方百计搜集各类真实车辆的车型资料(如外观、颜色特征等)和车牌号加以选择复制,从而形成克隆车事实,由此产生的各种违法事实势必影响被克隆车车主,甚至会导致严重损失。

  因此,相关部门再次提醒:凡上传的各种图片,特别是一些车友交流活动的纪实照片,涉及到真实车辆的真实车牌号的,请对车牌号图像加以遮盖处理,以保障自己及车友的合法权益,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遭遇套牌三步曲

  遭遇套牌车“嫁祸”后怎么办?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发现有人套牌自己的车后还是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尽量减小损失的。

  第一步,辨别车牌异样情况。克隆的车牌号上,字符间距、大小、高低、粗细不一;字符表面不平呈拱形,且毛糙、有锋口,防伪标志突出或深陷于号牌表面;此外,对于本市机动车的号牌来说,“沪”字三点水的第一点应该和右边“户”的一点水平,第二点应该位于“户”的框口三分之一高度处,而“户”的一撇也很有讲究,不能弯度太大,而应该是垂直一竖,再微微外撇。其次,“2、3、5、6”的弧形端开口处应当为斜口,“6、9”的圆应为椭圆,“7”的一竖下半部应当垂直,“8”下面圆比上面大。

  第二步,查录像为证。绝大多数套牌车虽然车型、颜色和正牌车一样,但在车身的一些细微之处可能会有差别。只要向执法人员指出这些细微之处,执法人员一般都会清除掉可疑的违章记录。

  第三步,向交通队报案并登记。报案后,交通队将把车辆信息录入数据库,供值勤在一线的交警执法时通过电脑查询,并进行盘查。如果原版车司机在路面上发现了套牌的克隆车,可立即报警。

  另外,如果克隆车是在外地违法,市民应立即联系当地交管部门,将原车信息告知当地交警,明确告诉对方自己的车被人套牌,同时提出当时本车不在当地的证据,并要求对方对套牌车进行调查。

  根治套牌三措施

  要根本杜绝套牌车的现象,相关部门想出了一些措施从源头上去除套牌车的市场。

  措施一,强制拆除报废车。交警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日常执法管理,包括定期组织区域性地联合整治、检查;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强制拆除报废旧车,以防旧车再利用,同时加大对外省市非法流入本市报废车管理力度,从严打击报废车私下交易,堵住源头;取缔无证汽车修车摊点,消除变造假牌假证和套牌车途径。

  措施二,实行查实公开报道。新闻媒体对公安机关等部门查获的制假、售假和使用假通行证等案例加强宣传力度,对车辆个人及所属企业在社会上进行公布,努力提高用车单位和乘车人的安全防范意识,使使用假牌假证的建筑运输企业和克隆车彻底丧失“市场”。

  措施三,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与工商等部门协作,加强对修车相关行业的诚信管理和行业管理,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对有“克隆”车行为的,取消其行业和相关行业的从业资格,迫使其顾全大局而放弃“歪利”,从源头上遏制“克隆”车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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