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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毕业生未还助学贷款被起诉 案件公布后被告还贷银行撤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0:00 大华网-汕头日报

  据新华社杭州8月24日电(记者朱立毅)浙江大学四名毕业生因为没有按期偿还助学贷款,被银行告上了法庭。在法院受理并向社会公布之后,其中一人还清了贷款,另外三人也已和银行取得联系,准备还款。银行因此于24日撤诉。

  将这四名学生告上法院的中国银行杭海路支行在此前递交的起诉书中称:浙大毕业生吴某因家庭经济困难,毕业前夕无法偿还欠学校的款项,面临着拿不到毕业证书的问题。
2001年12月,吴某在没有任何担保的情况下,与银行签订了低息的助学借款合同。

  次日,银行向吴某发放了4800元贷款,双方约定于2004年12月前偿还贷款本息。但在贷款到期后,吴某一直没有偿还贷款本息。由于吴某逾期没有还款的时间较长,银行于今年8月将吴某告上法庭,要求他归还贷款本金4800元和利息800余元。

  同时被这家银行告上法庭的还有浙大毕业生薛某、郑某和陈某,他们所欠的贷款在4800元到5000元不等。

  但是这四名毕业生除吴某之外,其他三人还有2000元至3200元的贷款没有归还。他们毕业之后更改了当时留下的联系方式,四人在银行起诉时已是杳无音讯。不久,浙江大学和有关部门看到媒体的这则报道后,与四名毕业生取得了联系,督促他们尽快还款;同时,校方也和银行方面进行了沟通,表示愿意与银行方面一起努力,尽快使四人还款。

  目前,四人中已经有一人还清了贷款,另外三人也已经和银行取得了联系,准备还款,因此原告银行方面于24日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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