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查出不少小毛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0:56 新文化报 | |||||||||
虽没有发现重大工程质量缺陷和隐患,但省建设厅强调,达不到技术标准不予验收 本报讯(记者 樊亮) 省建设厅近日通报了今年7月末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情况。记者了解到,虽然这次检查没有发现重大工程质量缺陷和隐患,但是值得重视的小毛病却不少。省建设厅要求各地必须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据了解,从今年年初到7月末,我省共拆除房屋面积763.34万平方米(已经超出年度
省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共检查了9个市(州)30余项在建棚户区改造项目,检查结果显示,全省工程建设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质量比较稳定,没有发现重大工程质量缺陷和隐患。 但检查组认真细心地检查后,还是发现了一些必须克服的小毛病:一是个别地区棚户区改造形成了完全的封闭式管理,不允许质量监督机构介入;二是部分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不到位,存在着企业越级承揽任务和检测机构行为不规范的现象;三是监理单位没有完全履行职责,极个别的监理单位还做假资料;四是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仍然存在,个别工程抗震设计不满足要求,原材料缺少出厂合格证;五是工程实体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住宅质量通病仍然存在。 省建设厅特别强调:今后各地要加大对违反工程建设质量法律、法规的处罚力度。对达不到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要求的,不予验收,不允许进入到下一道工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