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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成黑车”与“削足适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2:35 法制晚报

  “拼车成黑车”与“削足适履”

  据《人民日报》报道,随着油价上涨,有车族养车压力渐大,一种邀集多人同乘一辆私家车上下班的“拼车”现象,在江苏南京悄然升温。这种自发的互利行为,却带来理与法的冲突,引发多方热议。南京市客管处相关负责人认为,拼车现象破坏了城市出租车行业的正常秩序,必须严厉打击。

  当前,各个城市处于不断外延拓展的进程中,人们由于居住地日益远离工作单位,必须借助更加快速的机动车。鉴于公交车往往在线路、速度和舒适度上都不能令市民非常满意,私家车便迅速发展起来。但如果单纯依靠私家车来满足交通需求,一来不是人人都能承担得起养车的费用;二来即便越来越多的人开得起车,过多私家车涌上街头,也会造成交通拥堵以及能源消耗、环境污染等问题。

  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拼车”是值得鼓励和尝试的做法,对个人而言实惠,也减少了城市路面的车辆总数,提高了交通效率。

  但仍须指出的是,“拼车”确实容易导致一些问题。比如“拼车”是否侵占了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又如“拼车”过程中出现了车祸,该怎么处理?“拼车”如果并非免费,算不算是黑车?这就在管理和法律上为相关部门提出了新课题,但这是不是无法解决的难题呢?我以为,交通管理及其相关法律本来就应当随着新事物、新需求的出现而适时地调整与改进。有关部门应迎着问题而上,研究出既能符合民意,又能在最大限度内确保各方权益的管理法规,且尽量考虑到各种可能情况发生后应如何合理解决。

  在这方面不妨用“鞋”与“脚”作一比。需求好比“脚”,管理和法规好比“鞋”,只有让“鞋”来适应“脚”,而不能“削足适履”。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于“拼车”这一确实可以满足人们交通需求的新事物,问题不在于该禁还是该放任不管,而是相关部门的管理和法律应当与时俱进。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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