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调解排行榜” 贵阳中院民事审判鼓励和为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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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2:59 新华网 | |||||||||
新华网贵阳8月25日电(记者黄勇)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从8月起建立“调解排行榜标兵”通报奖励制度,鼓励法官在民事审判中运用调解方式,快速彻底地解决民事纠纷,降低司法成本。 对民事审判法官的调解结案数和调解后撤诉结案数,贵阳中院将每月统计一次。排名每半年在全市通报一次。一年中调解前十名的法官将被评为“调解标兵”,予以嘉奖。调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赵军认为,对于某些民事纠纷来说,单纯进行判决反而会导致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冲突,甚至激化社会矛盾。调解得当,能彻底解决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降低司法成本。(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