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成立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对口协商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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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3:12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8月25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陆委会”25日召开临时记者会,做出两岸交流重大宣布。“陆委会”表示,将以财团法人的方式成立两岸观光旅游的协商单位,希望在最短时间内,和对岸完成观光协商。 据报道,“陆委会”25日指出,为落实推动开放大陆人民赴台观光政策,当局已于2005年6月13日宣布,将其列为两岸优先协商事项,随即于7月28日指定旅行商业同业公会台
“陆委会”表示,有鉴于大陆方面于去2005年11月5日宣布将以“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名义与我方进行协商,并于今年8月17日“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召开第一届理事会会议。因此,台当局评估两岸协商之客观条件及时机已趋成熟,基于功能性考虑,“陆委会”决定于近日内成立“财团法人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以利与大陆方面进行后续沟通联系,以及协助安排双方协商等工作。 “陆委会”强调,规划成立“财团法人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是基于功能性的考虑,也相对参酌大陆“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之组织及涵盖成员代表性,该财团法人董事会将设置9至11名董事。 据指出,“财团法人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初步规划将由相关部门及主要民间团体代表担任,包括:许文圣、赖瑟珍、吴学燕,以及张学劳、曾盛海、林进荣等人。 “陆委会”指出,今年7月底召开的台湾经济永续发展会议对于推动开放大陆旅客赴台观光已有共识,目前相关机关就接待大陆观光客之准备工作及相关安全管理等配套措施已陆续推动,同时也完成各项协商准备工作。 据悉,“陆委会”说,配合“财团法人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之成立,积极与大陆方面沟通联系,以便早日展开正式的协商,作好相关安排,让大陆旅客赴台进行高品质旅游的政策美意早日实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