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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洗钱犯罪本土化明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3:45 法制晚报

  2005反洗钱报告出炉 50余案件涉案上百亿 涉及贪污、逃税、贩毒、走私等

  我国洗钱犯罪本土化明显

  其中以地下钱庄的洗钱活动最为典型 专家指出:这与我国金融网络发展有关

  本报讯(记者 张丽锦)在《反洗钱法草案》二次审议之际,央行昨日发布《2005中国反洗钱报告》。报告称,较之国外洗钱的“跨国运作”,我国2005年洗钱案件中的“本土化”特征明显。

  央行的报告指出,2005年,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部门成功破获洗钱及相关案件50余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上百亿元。中国的洗钱犯罪具有很强的本土特征,其中以地下钱庄的洗钱活动最为典型。“地下钱庄从事洗钱、非法买卖外汇等活动,协助不法分子将资金转移出境,日益成为贪污、逃税、走私、偷渡等各种犯罪活动的洗钱渠道之一。”

  据此,北京市检察机关起诉部门相关负责人今天上午分析说,国外的洗钱犯罪主要是将黑社会、恐怖活动、走私等不法收入的“黑钱洗白”,但我国目前与洗钱相关的案件却多数集中在职务犯罪、涉毒案件、偷逃税案件等,这些的社会影响恶劣程度更明显,特别是贪污、受贿等腐败案件。

  为此,2005年中国公安机关、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部门加大了对地下钱庄的打击力度,共打掉地下钱庄及非法买卖外汇窝点47个,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上百亿元。为防止“洗钱动机”,银行采取了放宽部分外汇账户限额和外汇资金使用限制,扩大企业外汇收支自主性,提高个人因私购汇下限,简化境内居民个人出境购汇手续等措施。

  今日追访

  洗钱犯罪的“本土化”

  与金融网络发展有关

  人民大学金融学教授赵锡军分析说,我国洗钱犯罪的“本土化”特征,是与目前我国金融网络的发展有关。

  他告诉记者,我国的金融业长期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下发展而来,这使得很多犯罪分子选择将非法所得“国内消化”,而消化的途径往往是通过那些“违规成立、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的地下钱庄;但随着今年年底金融市场的开放,金融机构的跨国合作,地下钱庄的活动范围将可能拓展,洗钱行为也可能变为“跨国之间”。

  赵锡军建议,反洗钱行动的下一步,需要重点思考如何解决难度更大的“跨国洗钱”。

  文/记者 张丽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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