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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路费征收遇尴尬续闻:广东每年百亿养路费 七成用于山区和两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5:33 金羊网-羊城晚报

  省交通厅称养路费收取合法贡献很大

  本报讯记者林翎、通讯员林清报道:就征收养路费问题,广东省交通厅昨天正面向本报作出回应:目前收取养路费完全合法!省交通厅还介绍,目前广东收取的养路费,七成用于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

  费未改税征收有法可依

  广东省交通厅负责人介绍说,1999年修订后的《公路法》第36条第1款虽然规定“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但同款的后半部分也同时明确“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由于国家尚未实施通过征税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因此在2000年初,国务院转发了《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实施之前,各地仍应严格执行现有交通规费征收的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公路养护费等交通规费的征收工作。

  该负责人表示,这个意见正是落实《公路法》有关规定的具体体现。2003年施行的《广东省公路条例》第61条也规定:在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筹集公路养护资金的具体办法实施前,仍实行现行的公路养护费征收办法。可见,养路费征收有法可依。

  不收费难有交通大发展

  广东省交通厅负责人表示,广东用于公路建设和养护的资金主要来自养路费或以养路费质押向银行的贷款,养路费为广东基础交通建设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据了解,广东省交通部门每年征收的养路费超过100亿元,但如何使用并不是交通部门来决定,而是经过财政等多个部门审批,最后由省政府批准,因此养路费的征收不是“公路管理部门及其他主管部门的权利和利益”,而是政府部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是依法行政的体现。

  该负责人表示,正是这些“取之于民,用之于路”的养路费,保证了广东公路交通的高速发展。至2005年底,广东公路通车总里程达11.5万公里,高等级公路超过1万公里,位列全国第一。事实上,凡是养路费等公路规费征收做得比较好的城市,其交通建设也是名列前茅,经济发展得也较好。

  更重要的是,养路费成为支援山区和东西两翼的交通发展主力军之一。全省收取的养路费,七成都是用于这些地区。如给河源、清远等市的公路补助,相当于这两个市征收养路费数额的6倍。可以说,河源、清远两市的迅猛发展,养路费功不可没。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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