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拟规定飞行员跳槽费最高49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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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1:44 新京报 | |||||||||
本报讯 据央视报道对于争议激烈的飞行员“转会”问题,民航总局有望在9月底实施新的管理办法。新办法对不同机型规定了不同的补偿标准,以70万元为基数,中型机飞行员上限210万元,大型机350万元,重型机4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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