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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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2:0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今后,省财政预算应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昨天,《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条例旨在改善我省中小企业经营环境,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发展,扩大就业。 条例明确,省财政预算按照国家规定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区的市和县级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引导、规范典当行、产权交易中心、拍卖行、金融租赁公司、投资公司等的发展,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境内外上市、股权融资、融资租赁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融资。同时,鼓励依法设立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开展中小企业风险投资业务。 (丰贤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