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失主办案费被央视曝光后——— 安庆市公安局致歉退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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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2:0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8月24日,中央电视台的一则新闻报道在古城安庆引起强烈反响。报道称,安庆市公安局迎江分局刑警大队打掉了一个盗车团伙,追回了湖北武汉市民潘贤晓被盗的一辆丰田佳美小轿车。可是车子追回来了,潘贤晓来安庆取车时却遇到了麻烦,办案民警向老潘提出了一个条件:需要交纳办案费。 央视这则新闻播出以后,引起省及安庆市有关方面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公安厅领导
今年5月22日,潘贤晓刚开了几个月的丰田佳美小轿车在自家门口被盗。一个多月后的6月28日,来自安庆市公安局迎江分局的警察告诉他,盗车案破了,他的车已被找回。但办案民警向老潘提出了一个条件:取车需要交纳一定数量的办案经费。 7月23日,潘贤晓来到安庆市,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敲定了办案费的金额。潘贤晓说,这个时候安庆市公安局迎江分局刑警大队让我写一个承诺书:自愿捐赠公安局4万块钱。 刑警大队某负责人告诉老潘,由于车子还在广东,老潘必须先交两万元分局才能安排人前往广东取车。第二天,在一个中间人的带领下,迎江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收下了老潘的两万块钱。但让潘先生无法理解和感到奇怪的是,他在安庆当地一家派出所明明发现停着自己被盗的轿车。 据悉,在昨天召开的安庆市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现场观摩会上,安庆市公安局局长李胜荣表示,安庆市公安局将正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并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加强警风、警纪教育。 (本报记者张兆年何保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