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达线未被录取考生 仍可“双向选择”录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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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2:1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记者从省招办获悉,今年我省高职(专科)院校部分理科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实行“双向选择”录取办法,录取对象为在我省2006年普通高考中达到高职(专科)最低控制线(文、理均为300分)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录取流程为:省招办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学校自行组织生源→考生到学校报名→学校上报拟录取名单→省招办审核录取。各校预录取时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双向选择”录取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8月26日,省招办公布高职(专科)未完成计划及招生院校联系电话、联系人、报名地点。 8月27-29日,达到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持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确系遗失的,需出具市或县招办相关证明)、身份证到学校报名登记,并留下原始准考证,填写《安徽省2006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双向选择考生报名登记表》。 8月30日-9月2日,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未完成计划进行预录取。 9月5日,学校将预录取名册等材料上报省招办,集中审核录取。 9月6日,经省招办审核同意备案的考生,由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 据悉,省招办要求各校在规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也不得以报名先后为条件拒录高分考生。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及时告知并退还其准考证。学校在“双向选择”期间,不向考生收取报名费等费用。录取名册未经审核盖章,不得向考生承诺,不得擅自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得收取学费等其他费用,违者将严肃查处。 (汪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