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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满12分 149名司机重考驾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2:55 重庆晨报

  本报获交警总队独家授权公布全市149名“回炉”司机名单,这些司机将参加学习并考试

  本报讯(记者杜海李澜)经市交警总队独家授权,本报今日刊登驾照扣满12分的149名驾驶员名单。

  交警总队提醒,凡是“榜上有名”的驾驶员都将按规定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如果不参加培训,继续驾车被交警检查到后,驾照将停止使用。

  据市交警总队介绍,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71号令)第47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12分的,应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

  学习合格后,驾驶人在20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管分所,参加科目一的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与考试。逾期或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将停止使用。

  市交警总队表示,这次公布的驾驶员名单数量较上次大量减少,除因为时间较短外,还因为驾驶员素质有所提高,公布名单也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据了解,驾照属于江南车管所、黔江车管所的驾驶员中没有被扣满12分驾驶员。万州车管所辖区扣满12分的驾驶员名单也首次被公布。(名单见PDF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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