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8000元遗产1月后才知应归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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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2:55 重庆晨报 | |||||||||
虽是姑妈唯一的亲人,但不属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遗产,这笔钱应归国家所有 本报讯(记者林祺实习生犹骥)姑妈生前留下8000多元钱存在银行里,23岁喻辉是姑妈唯一亲人。他兴奋了1个月后,前天被无奈告知,8000多元钱与他无缘。 他是姑妈唯一亲人
上月下旬,家住巴南区的喻辉突然接到一个8000多元“遗产继承”通知,兴奋了好一阵子。这份突然掉下的“馅饼”,是姑妈生前所在单位倒闭后,发给每位职工的费用。 喻辉前天介绍,2003年后,爷爷、奶奶、父亲相继去世,父亲一方的亲人只留下精神方面有些障碍的姑妈,住在渝中区莲花池附近独自生活。自从十几年前父母离婚后,喻辉随母亲生活,和姑妈已多时没联系了。 “姑妈所在的居委会之所以找到我,是因为查知我是姑妈唯一在世的亲人。”喻辉说,姑妈从未婚嫁,没有子女,而父亲一方也再没其他亲人了。喻辉据此理解:“我是姑妈财产的唯一继承人。” 这钱应归国家所有 接到居委会的“继承通知”后,喻辉开始计划这8000多元的用途,准备做点小生意。但喻辉到姑妈家收拾东西时才发现,存这笔钱的存折不知道被姑妈弄丢到何处了。 喻辉通过居委会出具证明,证实自己是父亲家庭一方的唯一继承人,想凭借证明到银行取那笔钱。但银行告知:喻辉必须凭公证处证明,才能证明其继承身份。 接下来就完全出乎喻辉的意料了:公证处明确告诉他,喻辉并没有继承权。喻辉一下懵了。 昨天下午,记者根据喻辉的情况咨询森达律师事务所贺律师。贺律师解释,根据《继承法》,遗产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财产。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然而,喻辉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也非第二顺序继承人,因此这8000多元属无人继承遗产,应归国家所有。据悉,目前这笔钱还存在银行里,莲花池居委会准备上缴财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