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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修故宫期间受贿24万 故宫1副主任被判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3:40 国际在线

  在故宫大修期间收受3家公司24万元贿赂款,故宫博物院文保科技部实验室副主任柳振安昨天被东城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在法庭上,柳振安称拿钱是因为生活有压力。

  法庭上,柳振安交代说,1999年大学毕业后,他只身一人留在北京,没房没结婚,但他非常希望在北京安家。2004年10月初,当他在办理购房手续时,这3家行贿单位都主动提
出“帮助解决经济困难”或“借钱”给他,他迫于生活压力就接受了。他表示自己没有主动提出钱的事,都是对方提出来的。但公诉机关出示的证人证言与柳振安的截然相反。

  柳振安的辩护律师认为,柳振安是单位的业务骨干,曾两次被文化部评为优秀青年、杰出青年等,因此法院看在他属初犯、认罪态度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的情节上,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柳振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最后从轻作出上述处罚,并追缴其24万元的非法所得。

  昨天,来自故宫博物院的100多名工作人员旁听了此案的审理。

  【案件回放】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间,柳振安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故宫地库空气检测、故宫午门等地点彩画修缮、故宫琉璃脊件修复和保护等工作过程中,分别收受北京天衡诚信室内空气监测中心经理张某的贿赂款10万元、北京裕金化工厂厂长田某的贿赂款12万元、北京紫金龙古代建筑保护有限公司经理刘某的贿赂款2万元。(北京娱乐信报记者郭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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