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伙同客户私分拆迁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3:48 京华时报 | |||||||||
获赃款50余万被控贪污罪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通讯员姬广胜)北京证章厂原厂长赵长春在处理企业拆迁款时,咨询律师盖仁生意见,最终在盖仁生的指导下将279.6万多元拆迁补偿款私分。检方认为盖仁生勾结国家公务人员共同贪污,构成贪污罪(共犯)。8月23日,东城法院受理了该案。据悉,该案是近年来发生的少有的律师参与谋划合伙贪污案。
盖仁生现年42岁,原是北京众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检方指控,2002年9月到2003年4月间,盖仁生伙同证章厂原厂长赵长春、职工焦梅媛、庞崑平、李秀花(均另案处理),在办理该厂办公用房拆迁事宜的过程中,采用伪造房屋租赁契约的方法,将证章厂应得拆迁补偿款279.6万多元侵吞。其中,赵长春和盖仁生各分得53.9万多元。 去年8月,赵长春和另外3人被起诉到东城法院,盖仁生则在逃。在法庭上,赵长春表示,自己曾与企业法律顾问盖仁生商讨过此事,认为没问题才分了该笔钱。庭审结束后一个月,赵长春因病死亡。今年5月12日,东城法院做出判决,焦梅媛等3名职工构成贪污罪,分别被判处7年到10年有期徒刑。 今年2月16日,盖仁生被抓获,赃款全部被追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