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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罕见网络侵权案“黑客”判赔2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4:59 深圳商报

  【据新华社沈阳8月25日电】(记者范春生)沈阳市大隆图片社在网上的QQ号被盗用后,连遭“黑客”攻击,造成数万份客户文件被删除,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害较大。该图片社将“黑客”告上法庭。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这起罕见的网络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充当“黑客”的沈阳伊诺丽枫数码影像有限公司赔偿大隆图片社20万元。

  去年8月,大隆图片社的工作人员发现客户发送的网传图片丢失、损坏,图片社用来
和客户联系的QQ号被盗并被冒用。企业与客户因此失去了联系,经营基本陷入瘫痪状态。大隆图片社向警方报案。接到报案后,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利用计算机技术手段侦查发现,这一切是大隆图片社的竞争对手沈阳伊诺丽枫数码影像有限公司所为。

  今年2月,沈阳市大隆图片社将沈阳伊诺丽枫数码影像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损失74万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沈阳伊诺丽枫数码影像有限公司赔偿大隆图片社损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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