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班花”心怀妒忌 8名少男少女炮制恶性侮辱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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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6:57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东南快报》报道 24日凌晨,在厦门开往南平的客车上,一名小偷被抓获。经过警方审讯、核对,发现被抓的郑某正是浦城县“5·13”轮奸案主犯。至此,该案的8名嫌疑人全部归案。 郑某被抓,让人们再次把目光移回2004年5月的一天:南平市浦城县某中学女生叶某、徐某,因为妒忌同班同学黄某,竟请来郑某等人将黄某轮奸。
叶某、徐某均未满14周岁,与被害人黄某是浦城县某中学初中二年级的同班同学。黄某的父母在上海经商,家里相当有钱,而且人长得漂亮,成绩也非常好,深得老师和同学的喜欢。而叶某、徐某经常和男同学一起逃课,成绩很不理想,经常被老师批评。 虚荣的叶某和徐某觉得黄某一直在抢自己的“风头”,嫉妒感吞噬了她们原本善良的心。有时,她们趁黄某不在座位,将黄某的书藏起来,让她上课时找不到书。为了破坏黄某在男生心中的“美女”形象,叶某、徐某经常在黄某的衣服上做手脚。比如,在黄某的座位上放泡泡糖,让黄某的裤子被粘上。有时写些搞笑的纸条“我是霉美黄某某”挂在黄某背后。 2004年5月上旬的一天中午,叶某、徐某饿了,想去小卖部买点东西吃,可身上一分钱也没有,她们便向黄某借6元钱。因为经常受她俩欺负,黄某说什么也不肯借。叶某、徐某怀恨在心。叶某找到自己的“男朋友”已经辍学的范某,要他想办法“做”了黄某,出口气。 2004年5月13日下午2时许,叶某、徐某、范某、郑某等8人在浦城县和平小学附近看见放学回家的黄某。郑某提出把黄某拉去“玩掉”,几人均表示同意。叶某、徐某分别抓住黄某的手,一伙人将她连拖带推带到一招待所内。在这里,黄某遭到3人的轮奸。随后,黄某被带到城关国华旅社,又被另外3人轮奸。晚饭后,黄某再次跌入痛苦的深渊。 晚上9时,黄某逃出魔掌,跑回家中,把自己的经历告诉奶奶。接到报案后,警方迅速将其中7名嫌犯抓获,而主要案犯郑某则逃到厦门打工。 警方调查发现,8名嫌疑人均在14岁至15岁之间,其中4人父母离异,4人的父母均在上海经商,平时全靠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照看他们的生活起居,老人家都管不了孩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