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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献血1000毫升 患病女生获万元补偿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7:44 扬子晚报

  本报讯五年无偿献血1000毫升,今日重病换来万元回报,东南大学学生小黄日前从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拿到了1万元的用血补偿金。据悉,《江苏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上即可终身免费用血,而小黄是我省少数几位获得高额偿还血液费用的无偿献血者之一。

  记者昨日来到南京市中山东路小黄的家中见到这个刚刚23岁的善良女孩,由于刚接
受完第一阶段治疗出院,她的身体还很孱弱。小黄拿出献血证给记者看。“2001年时我第一次献血,接着从2003年到2005年每年都去献血。当初,没想太多,只是单纯地想帮助别人。没想到今年得病,还能从血站报销这么多钱。”小黄满怀感激地说,“这的确给家里减轻了不小的经济负担。”小黄爸爸告诉记者,今年暑假前,女儿突然查出身患重病,治疗中多次用血,一开始听说可以拿无偿献血证、出院清单等材料去血站报销血液成本费时,他还将信将疑,没想到后来当他把女儿患病的消息告诉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工作人员后,很快得到了肯定的答复,血液中心在很短的时间内办完手续给他报销了1万多元的用血费。

  据悉,《江苏省献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800毫升及以上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献血量未达到800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3倍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及子女需要用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

  在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无偿献血满200毫升者可获保险。无偿献血者在献血后的一年里如果遭遇到不幸事故而造成残疾,可得到10000元的意外残疾补偿,如果因此而需要医治时,还可以得到最高为2500元的意外伤害医疗补偿。

  记者了解到,从1990年以来我省有大量无偿献血者获得了用血补偿,其中金额最高一例达53000元。仅南京市今年1-7月份获得用血偿还的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就有321人次,补偿金额共达19万元。(李彦王宁武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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