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献血1000毫升 患病女生获万元补偿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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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7:4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五年无偿献血1000毫升,今日重病换来万元回报,东南大学学生小黄日前从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拿到了1万元的用血补偿金。据悉,《江苏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上即可终身免费用血,而小黄是我省少数几位获得高额偿还血液费用的无偿献血者之一。 记者昨日来到南京市中山东路小黄的家中见到这个刚刚23岁的善良女孩,由于刚接
据悉,《江苏省献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800毫升及以上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献血量未达到800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3倍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及子女需要用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 在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无偿献血满200毫升者可获保险。无偿献血者在献血后的一年里如果遭遇到不幸事故而造成残疾,可得到10000元的意外残疾补偿,如果因此而需要医治时,还可以得到最高为2500元的意外伤害医疗补偿。 记者了解到,从1990年以来我省有大量无偿献血者获得了用血补偿,其中金额最高一例达53000元。仅南京市今年1-7月份获得用血偿还的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就有321人次,补偿金额共达19万元。(李彦王宁武石小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