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作假最高罚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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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8:3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新《公司法》实行后工商注册门槛大大降低,今年上半年南京市注册成立“一人公司”达1173家,然而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工商局了解到,一些投机分子利用代理公司搞虚假出资注册的现象却依然存在。前不久,南京市江宁区工商局就查处了一家虚假出资公司。 据执法人员介绍,近日被查处的南京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在申办营业执照时委托某中介代办验资及工商登记。该中介利用非法手段取得银行解款单及银行询证函,并办理了
江宁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科吴科长介绍,新《公司法》在公司设立方面变动较大,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大幅降低: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万-50万元不等降到现在的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由原来的需经审批和1000万元的资本要求到现在的无需审批和500万元的资本要求;新规下还可以申办“一人公司”。工商部门表示,今后对虚报、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将严加处罚,对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最高将罚款50万元。(石小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