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土地规划不得随意改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8:30 扬子晚报

  本报讯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不能为了单纯的地方经济利益特别是商业性建设开发而随意修改,记者日前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局已发出通知,明确只有符合四条“硬杠杠”,地方才可以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因建设项目用地需要而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列入总体规划,但由于项目选址未确定、
没有落实到规划图上或已落实到图上但实际用地规模、位置需作调整的;符合县级以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行业规划,但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未纳入总体规划的电信基站、供(变)电所、塔基,输油、气、水管道及其增压站、检查站、水利泵站以及导航站、台等建设项目;因矿山、军事设施建设以及安全生产、环保、殡葬等特殊原因,拟选址地确需调整规划的建设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一律不得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次数,同时规划修改必须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王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