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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燃油附加费9月再上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9:04 东方早报

  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昨天发出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9月1日起提高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这是自去年8月1日允许航空公司在国内航线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后,征收标准的第二次上调。

  消息甫出,航空公司方面连称消息“利好”,但也有不少人担心造成旅游散客流失,普通市民则是无奈声颇多。上调幅度高于前次

  根据通知,这次上调幅度为:800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30元提高到60元,800及800公里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60元提高到100元。上述调整以航班时刻为准,已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补收。

  此外,除了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仍然可以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外,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因实行减半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也将相应提高缴纳金额。

  去年8月1日起,航空公司在国内航线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标准是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20元;800公里以上(含800公里)航段,每位旅客40元。又在2006年4月上调到目前水平。“十一”出行费用将提高

  昨天,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致电沪上几家机票代理点,得知“目前,燃附费调整的条目还没有进入电脑销售系统,但文件已经下来了”。根据他们估计,这次调整后,“十一”黄金周期间出行的费用将有所提高。

  一机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说,“十一”黄金周高峰期时,旅游城市航班基本没有折扣,机票价格已经很高,再加上少则60元(燃油附加)+50元(机场建设)=110元的固定费用,多则150元的费用,出行费用肯定提高不少。这对于价格不敏感的商务客人可能算不了什么,但恐怕会导致旅游散客的流失。昨天,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一位白领无奈地说:“实在要涨,又实在要坐飞机的话,也没办法,只能想办法挑最便宜的打折机票了。”其他市民对此的态度也大多和这位白领一样。航空企业未必能扭亏一位航空公司员工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国际油价一涨再涨,燃油附加费成了航空公司降低成本的“救命稻草”。燃油附加费如同机场建设费一样,都是必须要交的费用,并不会跟着机票打折,燃油附加费自从开征后,就成为航空公司的一项纯收入。但一位航空业内人士表示,靠增收燃油附加费来抵御运营成本上涨绝非上策。初征燃油费后,航空企业没有扭亏,今年4月燃油附加费小幅上调后,亏损态势还是持续,这次上调燃油附加费,不见得能改变航空公司目前亏损的局面。“其实,面对机票折扣战,上调燃油附加费能抵消多少机票折扣带来的损失?”这位业内人士反问。或建立与油价联动模式

  东方航空一位高层人士表示,目前燃油附加费的调整体制,已经难以及时适应国际油价的持续上涨,因为燃油附加费的调整总是滞后于国际油价上涨对航空公司的影响。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曾向记者透露,目前正在研究用更为灵活的办法取代这样一次次的硬性调整,即与国际油价接轨,建立油价与燃油附加费联动的模式。

早报记者 柏蓓 贺宁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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