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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未现“欣弗”严重不良反应病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9:06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徐杨】前一段时间国内很多地区发生了“欣弗”引发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本市已完成对全市医疗机构“欣弗”使用情况的调查。由于“欣弗”在本市2005年度和2006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均未中标,因此除少数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外,本市绝大多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未采购使用该药品,确保了本市未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病例。但是,本市郊区一家二级医院违反规定擅自采购和使用了“欣弗”这一非中标药品,市卫生局已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也再次要求各医疗
机构不得擅自采购和销售非中标品种。

  “欣弗”事件发生后,市卫生局立即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立即暂停使用该药品,并立即对库存和使用的该药品进行清点检查,封存尚未使用的此药品。同时对本医疗机构使用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今年6月份以来生产的所有批次“欣弗”的患者进行密切观察。目前,本市卫生行政部门已查明,除包括乡村医生、个体诊所在内的少数基层医疗机构以及一所郊区二级医疗机构外,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未采购和使用该药品。

  市卫生局再次强调,所有参加集中招标采购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严格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候选品种中选购药品,不得擅自采购和销售非中标品种。医疗机构在日常采购过程中,不得再次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二次价格谈判,也不得进行其它形式的变相价格调整。医疗机构在选购药品时,对同一通用名、同剂型药品要同时购入不同价位的品种。

  <责任编辑: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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