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向失主索6万“办案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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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9:17 扬子晚报 | |||||||||
家住武汉的老潘今年初买了一辆丰田佳美小轿车。不料5月22日车在家门口被人偷走了。一个多月后的6月28日,两名来自安徽安庆市公安局迎江分局的警员找上门来,告知盗车案已破,车找回来了。老潘自然是大喜过望,感激之后提到把车取回时,可两名警员却提出一个条件,老潘要先交6万元的“办案费”,车才能归还给他。 几天后,老潘赶到安庆市,面见迎江分局刑警大队的陈大队长。一番讨价还价,终
8月14日,筋疲力尽的老潘再次来到安庆,接待他的换成了迎江分局刑警大队的刘教导员。经过一番电话确认,武汉警方将密码传到安庆。没想到刑警大队又提出一个要求,老潘必须再找武汉警方出具移交接收证明才能还车。老潘简直是欲哭无泪!(据央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