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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校要防止“重点”倾向不得搞“校中校”“校中班”“一校两制”50万学生免1.25亿学杂费无锡如何实施“新义务教育法”,市教育局长做说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9:20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汪自力祝筱筠报道9月1日,新的《义务教育法》将正式实施,对教育经费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及素质教育施行的标准等问题都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对此,无锡教育部门如何应对,无锡教育又会发生那些变化,对无锡市民会产生哪些影响?昨日,市教育局局长陆卫东向媒体做了说明。

  陆卫东介绍,新《义务教育法》主要在4个方面有着重大的突破:一明确义务教育不
收学杂费,二建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机制,三是确立了新的经费保障体制,四是将素质教育上升为法律规定。市民最关心的免学杂费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无锡市教育局已经做出了积极的应对措施。

  据统计,此次全市共有50.4万学生能够享受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免费金额将达1.25亿元。

  对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非本市常住户籍人员子女免收学杂费问题,尚在进行专题研究,会尽快出台相应方案。免收学杂费后,各级财政将向义务教育学校每年补助1.29亿元左右。记者从江苏省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开信中获悉,免费项目为各省辖市制订的“一费制”中的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也享受相应待遇。学生个人所用的课本、作业本属于个人用品,由学校统一代购,费用仍由学生家长承担。学生在校寄宿等,也应按核定标准缴费。家长们如果发现子女符合政策规定,但是没有享受到待遇,或是学校在政策规定之外收取其他费用,一定要及时举报。

  在均衡义务教育方面,无锡教育部门也将倾力而动。坚决防止初中下放后,各区人为集中优质资源办区域重点学校的倾向。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转制为民办学校,不得搞“校中校”,“校中班”,“一校两制”的原则。将对已改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此外,素质教育上升到了法律高度后,还将继续强化行政执法,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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