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两大焦点:不知含有“苏丹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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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9:36 金羊网-新快报 | |||||||||
法官认定:案犯至少故意加入化工色素 该案被告人认为,国家质监总局对“苏丹红一号”的检测标准在2005年3月29日事发之后才出台,在这之前他生产和销售“辣椒红一号”含有“苏丹红”,当时国家对“苏丹红”的检测还没有一个明确标准,作为生产者的他,并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自己的产品内含有苏丹红,因此他不是故意的,不能构成犯罪。
对此,主审法官认为,谭伟棠和冯永华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外行人,两人都从事食品添加剂行业超过5年,谭伟棠还曾经亲自调配、决定涉案产品的配方,不管他们知不知道什么是“苏丹红”,他们至少都应该明确知道食品添加剂中不能添加化工色素。 然而,在谭伟棠的指使下,冯永华跑到化工城中销售化工产品的华颜公司购买了油溶黄、油溶红,他们都很清楚地知道油溶黄、油溶红属于化工色素,但还是把化工色素加入到了食品添加剂中。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