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药监部门查封“扬州中宝”生产的一种注射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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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9:55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宁波8月25日电(记者柴骥程)浙江省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4日发出紧急通报,药监部门在近期对夏季常用药品“大输液”进行的专项检查中,发现有三家药厂生产的三个批次的“大输液”不合格。其中,标识为“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的甲硝唑注射液因无菌检查不合格,性质严重,目前已被药监部门查封。 据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被查处的三批次不合格“大输液”分别为扬州
据介绍,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号规格的甲硝唑注射液,无菌检查不合格。宁波市药检所专家认为其性质严重,患者静脉注射后有可能引起不良反应。此外,无锡第七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号复方氨基酸注射液,可见异物不合格;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号规格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可见异物不合格。对这三批被认定为劣药的“大输液”,药监部门已经立案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