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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就业和社保新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10:11 青年时报

  未来3年内,浙江将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五费合征”;到2008年,浙江的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人数力争达到1200万人,其中,杭州市达到232万人,实现全省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近日,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劳动保障、医疗等关注民生的就业和社保新政。

  就业和社保新政包括:打通城乡劳动力交流渠道,取消地域、户籍、行业等对农村
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限制性政策,重点加强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培训,落实被征地农民免费培训政策。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地税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登记时,除法律法规未要求有关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险种以及分级参保外,要一次性办理5项社会保险的统一登记。

  凡是浙江省境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或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民间非营利性组织及有雇工的个体户商户,都必须按《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的规定,依法为其全部职工或雇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缴纳工伤保险费。

  同时,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原则上只建统筹基金,各地将按照不低于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不高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确定筹资标准,其中,未成年人不低于每人每年8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将从明年起全面推开,到“十一五”末,基本实现浙江省城镇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王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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