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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财政全额支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11:0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吕华实习生呼乐乐)记者昨日从全省农村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从今年起我省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将由财政进行全额支付,而且在3年时间内累计投入15亿元,进行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目标:争取“小病不出村”

  近年来,我省卫生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但总体发展滞后,尤其是乡村医疗卫生基础薄弱、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滞后、卫生人才匮乏、服务能力较低,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突出。

  为扭转这一局面,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决定从今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设和设备装备,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起以县为中心、乡为枢纽、村为基础,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的农村服务网络,逐步解决农民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看得起病的问题,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地方病等疫情在县级及时有效处置。

  标准:村卫生室补助3000元

  省政府决定在3年内累计投入15亿元的资金,专门用于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从今年起,省财政投入为全省每个乡镇卫生院配置基本医疗设备,到2008年做到房屋、设备、人员三配套。按照每个村卫生室补助3000元的标准,3年内基本完成全省村卫生室设备装备。同时基本完成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任务。

  今年起,财政全额安排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补助。同时还将进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县、乡、村医疗机构用药实行统一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销售价格,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药品价格。此外,省政府将高度重视人才培养等软件建设,加大对卫生人员培训的投入,加大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县乡工作的政策引导力度,力争到“十一五”末,每个乡镇卫生院有一名医学本科毕业生,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医疗水平有明显提高,乡村医生达到助理执业医师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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