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国内航线提高燃油附加收取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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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11:50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记者钱春弦)由于航油价格持续上涨,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自2006年9月1日起提高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30元提高到60元,800公里及800公里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60元提高到100元。上述调整以航班时刻为准,已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补收。 此外,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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