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作家直指频发禁令彰显有关部门懒政作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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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15:0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一刀切”溺杀文化多元 据媒体报道,广电总局近期将着手整顿家庭伦理剧,涉及婚外恋等争议话题的电视剧可能被请出黄金档。 禁方言、港台腔,禁视频短片,禁国外动画,禁涉案剧、古装剧,现在又轮到家庭
整治家庭伦理剧,广电部的理由似乎很充分:家庭伦理剧中的第三者感情问题过多,这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总体环境不符,对社会造成一定影响。让人不解的是,家庭伦理剧中第三者感情问题过多,怎么就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并非所有的家庭伦理剧都在为“第三者”歌功颂德吧?!因为某些家庭伦理剧存在着一定不良影响,而把所有的同类剧都一棍子打死,妥否? 文化禁令频发,昭示了某些人高估文化的“杀伤力”和对文化开放的天然恐惧。一部戏影响一个社会、一代人的时代早就过去了。文化多元、观念多元的开放时代,也是英雄偶像坍塌的时代,几部电视剧何足惧哉? 文化禁令频发,彰显了有关部门的懒政作风。文化市场管理,琐碎纷繁,必须耗费大量的行政成本,远不如不问青红皂白、不分秧苗稗草,一刀切过,来得干净利落和方便快捷,于是禁令成了他们管理的强势思维。 文化禁令频发,隐喻禁令文化的顽固。中国有禁令文化的传统,几千年来,每一个朝代的施政,其实都是建立在各式各样的禁令,而不是法制常态上。到了今天,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禁令四飞的场面———各个部门都放着法规不理,自制禁令,以示严肃,以示重视。 禁令文化的实质就是人治文化。禁令只规定义务不规定权利、只有处罚没有救济、重视实体轻视程序,是典型的人治文化的余波。文化禁令更是要不得的禁令文化,它不仅是公权对私权的侵害,而且对精神自由与文化多元也是一种无情的溺杀。 (原载今日《河南商报》,作者练洪洋为媒体从业者。本报略有删节。)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