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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已发和拟发的“禁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15:09 金羊网-羊城晚报

  2002年,下令停播台湾偶像剧《流星花园》。

  2003年颁布第17号令,要求电视台在6时30分至7时30分、11时30分至12时30分、18时30分至20时之间,不得播放如治疗痔疮、脚气及卫生巾等容易引起观众反感倒胃的广告。

  2004年,规定黄金时间不得播放“凶杀暴力涉案剧”、禁止网络游戏类节目播出、
“红色经典”不许戏说。

  2005年9月,发布《广电总局关于禁止以栏目形式播出境外动画片的紧急通知》。

  2006年4月,广电总局副局长胡占凡表示,广电总局将出台相关政策,非经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各级广播影视播出机构不得擅自开办使用方言播出的节目。

  2006年7月,广电总局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自2006年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待有新通知后按照新规定执行。

  2006年8月,知情人士透露,广电总局正在制订互联网视频的新管理条例,规定个人要传播视频内容需要领许可证。

  2006年8月,发出紧急通知,自2006年9月1日起,全国各级电视台所有频道在每天17∶00至20∶00之间,均不得播出境外动画片和介绍境外动画片的资讯节目或展示境外动画片的栏目。

  2006年8月,消息称广电总局将着手整顿家庭伦理剧,涉及婚外恋等争议话题的电视剧可能被请出黄金档。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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