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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受灾户可缓交诉讼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17:22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台风“桑美”过后,苍南法院通过灾后自救,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审判工作。考虑到当地受灾户的实际情况,日前,该法院推出严重受灾户可申请缓交诉讼费的便民措施。

  法院临时规定,如在开庭时,确属因台风造成房屋倒塌、人员伤亡等原因无法出庭的,法庭不会简单地按撤诉处理或缺席审理,而将主动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征求双方意见后
作出妥善安排。

  另外,当事人系受灾户的民事纠纷案件,法院将尽可能多做调解工作,避免激化矛盾。还有原告严重受灾的,可申请缓交诉讼费。而被告为受灾者的案件,法院会建议当事人暂缓起诉。贤群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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