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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牵头举办反商业贿赂高峰论坛(实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19:03 人民网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第六次会议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公安部法制局、国家工商总局市场经济监督管理研究中心、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今日中国论坛等单位决定于2006年8月26日上午9:00-12:00点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今日中国论坛·反商业贿赂高峰论坛会议”。

  此次会议由人民网独家图文直播报道。 [09:02]

  [人民网]:今日中国论坛·反商业贿赂高峰论坛会议正在进行中。今天的论坛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主持。 [09:06]

  [张军]: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理论研究所、公安部法制局、国家工商总局市场经济监督管理研究中心,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今日中国论坛”等单位共同主办的“反商业贿赂高峰论坛”今天在这里开幕了。 [09:06]

  [张军]:首先请允许我代表论坛的主办单位,对一直关心、关注和支持论坛的各级领导、各位专家以及社会各界的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预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下面,我荣幸地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论坛开幕式的领导和嘉宾。他们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全国政协副主席、著名法学家罗豪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惠鲁生、

财政部部长助理张弘力、中国
银监会
纪委书记胡怀邦、中纪委委员司法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岳宣义同志。 [09:07]

  [张军]:出席我们今天论坛开幕式的还有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同志,来自各地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学者和专家以及部分企业的代表和新闻界的朋友。在此,我代表论坛的主办单位对各位领导嘉宾及各位朋友的出席表示热烈的欢迎。 [09:07]

  [张军]:首先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同志代表主办单位致开幕辞。 [09:08]

  [沈德咏]: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朋友们: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业工作,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也强调了治理商业贿赂是今年反腐工作的重中之重。正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理论研究所、公安部法制局、国家工商总局市场经济监督管理研究中心、中国政治科学研究会和今日中国论坛六单位今天在这里联合举办“反商业贿赂高峰论坛”。 [09:09]

  [沈德咏]:我们举办这次论坛的目的就是凝聚起反腐合力、共治商业贿赂,广泛动员各界力量,形成一股治理商业贿赂的强大合力,通过理论与实践,中央与地方,职能部门与应用部门、学者与专家政府与企业等多方面、多层次的研讨和交流,为党中央、国务院治理商业贿赂提供丰富的理论和实践依据,为各级决策部门制订治理商业贿赂的措施,提供有利的作用。本次论坛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09:09]

  [沈德咏]:一是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本次论坛既不是一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也不是一次纯粹的学术会议,而是一次密切配合中央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和召开的广泛深入探讨治理商业贿赂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会议。与会人员中,有中央有关治理商业贿赂职能部门的领导和专家,也有我国法学界尤其是形法学界的专家,同时还有部分企业的代表。他们将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层次,为我国有效治理商业贿赂献计献策。 [09:09]

  [沈德咏]:二是注重中央职能部门与地方职能机构的结合。参加本次论坛不仅有中央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同志,而且有来自各地方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商局等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工作在治理商业贿赂一线,具有丰富经验的基层司法和行政执法官员。 [09:10]

  [沈德咏]:三是注意政府与企业的结合。治理商业贿赂绝不仅仅是公检法及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的事,更是企业自己的事,我们要根治商业贿赂必须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必须靠建立有效的社会诚信体系,必须靠企业强有力的自律机制。因此,本次论坛除了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官员外,也邀请了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央提出的重点治理的有关行业的行业代表参加研讨。 [09:11]

  [沈德咏]:四是注意治理商业贿赂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从治理的主体来说,不仅涉及到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同时也涉及到九个行业的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从治理的对象来说,既涉及到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也涉及到外资企业,因此如何协调各方面力量重拳出击,如何把治理商业贿赂威慑力体现在各个领域,也是这次论坛上认真研讨的重要问题。为举办好这次论坛,各主办单位通力合作,从年初就开始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都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目前会务组已收到各地论文和调研报告有一百余篇,许多论文和报告都是与会人士的精心之作,除了在会上充分进行交流以外,会后主办单位将对参加本次论坛的论文进行认真的梳理,形成专题研究报告,提供决策机关参考。 [09:11]

  [沈德咏]:在此我谨代表本次论坛举办单位,对一直关心关注本次论坛的各界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对积极参加本次论坛的各位代表,以及企业界、新闻界的朋友们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各位。 [09:12]

  [张军]:现在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同志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09:12]

  [成思危]:各位同志,我很高兴今天出席这次会,但是不是作“重要讲话”,因为我和在座的很多同志比,大家都是法律方面的专家。我只是一个立法工作者。因为在人大工作,所以涉及到一些立法问题,对法律有一些粗浅的研究。但是因为我是搞经济和管理工作的,所以治理商业贿赂问题也是我很关心的一个问题。 [09:13]

  [成思危]:所以今天参加这个会,首先是表示对这次论坛的支持和对反商业贿赂的支持。另外就是想和同志们交换一下意见,作为一家之言进行探讨。 [09:14]

  [成思危]:大家知道商业贿赂是指在市场经济中用贿赂的办法谋取经济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的行为。商业贿赂对我们社会的危害性是很大的。首先它破坏市场经济的秩序,大家知道市场经济强调的是公开、公平、公正。这样的市场才能有效。但是因为商业贿赂的存在使得市场经济的秩序受到扭曲,甚至破坏。比如政府采购采用招标的办法本身应该说是从各方面择优选择,从各方面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但是因为商业贿赂的存在,可能最优的供应商选不上,选上的倒是最次、价格最高的供应商。这样就破坏了我们市场经济的秩序。 [09:14]

  [成思危]:第二商业贿赂的存在也毒害了我们社会的道德准则。本来“贿赂”这件事都是大家深恶痛绝的。但是由于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种种现象,有的时候,一个企业或者个人要办一件事,不贿赂,办不成。当然我不是说贿赂是对的,但是另一方面确实存在这样一个问题,破坏了人们心目中的道德准则。有的国有企业领导跟我说:“你要不受贿我可以做到,你要我不行贿,我确实有难度。因为我不花钱,他不给我办事,他不批我们的项目,你要我怎么办?”这确实毒害了社会道德准则。而且,现在商业贿赂这种毒瘤已经在扩散,不仅是在我们传统的部门,甚至教育部门、科研部门也出现了这类问题,当然教育乱收费或者收红包,这些还不算商业贿赂,但是在教科书的印刷、发行等方面,商业贿赂现象确实存在,这就是商业贿赂。 [09:17]

  [成思危]:另外,科研本来是一个神圣的殿堂,我们的科研经费应该是择优的给那些最有创新能力、最能够为国家出成果的人,可是现在,事实上也不完全是这样。现在是谁能跑,谁能有本事公关,谁就可能拿得到很多的科研经费。所以现在我们看到有的教授不像一个教授,倒像个商人。但是,你别看,他挺有能耐,他到科技部跑跑,到基金委跑跑,到时候能够弄到一大堆科技经费。 [09:18]

  [成思危]:甚至这种毒瘤扩散到我们的下一代,连我们的年轻人,甚至学生都受影响。所以我说,它的严重性不仅仅是破坏当前市场经济秩序,而是整个的损害了我们社会的道德准则,如果社会的道德准则被破坏,交易之间的信用,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性也被破坏,这对我们是更大的损失。 [09:18]

  [成思危]:当然商业贿赂最终受害的还是广大人民群众;还是国家。因为最终结果,就是使得我们不能够通过正当的办法来取得我们应有的利益。本来我申请了一个什么东西,应该通过程序审批,够条件的就批或者许可,但是如果在这之外还要付出代价,这本身不就是损害利益了吗?而且现在各个领域都存在这一问题,所以这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和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全是背道而驰。所以我们必须要下决心割掉商业贿赂这个“大毒瘤”。 [09:19]

  [成思危]:让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运行,让我们社会的道德准则不断的进化,真正保护人民群众的最高、最根本利益。我想这是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我们首先要提到这样一个高度来认识。这是我讲的第一个问题。 [09:21]

  [成思危]:第二个问题就是治理商业贿赂,自从锦涛同志在今年1月6号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提出来,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会议上也强调,官正同志、何勇同志在不同的场合都有重要讲话。今天发给大家的材料里都有,我就不重复了,不浪费大家的时间,大家可以自己看。 [09:22]

  [成思危]:半年以来,应该说在反商业贿赂方面,我们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根据今天发布的材料上说:“从2005年8月—2006年6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972件,涉及金额19.63亿元,其中工程建设医药购销等6大领域和银行贷信贷、证券期货等9个方面的案件由5480件,占案件总数的78.6%,涉案金额16.04亿元,占总金额81.7%,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1603件,占总数的23.0%。涉外金额5.08亿元,占总金额的25.9%,涉及厅局级干部49人,县处级干部367人。”这是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新闻发布会发布的数据。 [09:23]

  [成思危]:反对商业贿赂中央这么重视,又取得了这样的成绩,但是从社会上看,我认为对这个问题还是有看法的。 [09:23]

  [成思危]:最近,我看到网上报道,网上调查60%的人对反商业贿赂治理没有信心,为什么会形成这么大的反差?我想这值得大家思考。一会儿在论坛上大家会有很多高见。恐怕这个问题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为什么中央强调反商业贿赂,办了这么多案,但是社会上很多群众还是觉得没有信心?我觉得这里恐怕有几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09:23]

  [成思危]:第一个问题,很可能是大家对商业贿赂的理解比较宽泛,包括一般的贿赂,甚至不正之风,都看成是商业贿赂。这样的现象确实相当的普遍和严重,所以要治理各种商业贿赂、一般的贿赂以及不正之风,确实难度很大。 [09:24]

  [成思危]:但是我想中央这次很明确,首先重点治理商业贿赂,特别是先把这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治好。因为这是重点。重点治好以后,我们可以进一步乘胜追击,深入做好反商业贿赂的工作。所以我想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可能要求在这一次反商业贿赂中就把所有的商业贿赂、一般贿赂和不正之风全部解决掉,这都是不现实的。但是这是作为非常重要的第一步在进行,从这一步开始,我们要不断的净化市场经济的秩序,不断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净化社会道德规范。所以在这一点我们还是要有信心的,要看到尽管任务非常艰巨,但是有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大家共同的决心,还是可以一步一步解决这个问题的。这是第一个原因。 [09:26]

  [成思危]:第二个原因就是商业贿赂大体上说是两种类型。一种受贿的对象是政府官员。另外一种受贿的对象是贸易交易伙伴。不管是买方或者是卖方。大概是分这么两种。关于政府官员的腐败问题,中央也一再敲警钟,提醒大家注意这个问题。现在确实存在的就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现象。为什么会有跑官、买官的现象,买官用经济学的话来说就是花了成本,目的就是买到官以后,能够用他的权谋取比他买官花的钱更多的利益,某些人,他买官干什么?这就说明在我们的制度上存在着各种权变钱的漏洞。也存在着这种以权谋私的可能性。 [09:27]

  [成思危]:现在有的企业和个人说办什么事没有钱开路都不行,甚至扶贫(本来是件好事)还要花钱。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大家对这个反腐败有一些信心不足,但是我们应该看到,随着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推进,随着我们依法治国的不断加强,这个反腐败工作是不断的取得新的成果,也是不断在深入。我们现在从立法、司法各个方面在不断地加大反腐败力度。 [09:29]

  [成思危]:有些人说,现在加大反腐败力度,为什么案子反而更多了呢?这个问题从两方面看:一方面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另外一方面,以前也没加大力度,也没发现,现在加大力度和发现了,因为有的案子是以前的。可以说反腐败是涉及到我们整个国家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中央是非常重视的。 [09:30]

  [成思危]:官正同志专门讲反腐败有关情况。所以我们对反腐败一定也要有信心,要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一定能够把这件工作做好。一定要能够纯洁我们干部队伍,最近《公务员法》的颁布,我想对这个工作是一个更加有力的推动。因为在治理商业贿赂上,我看首先就得治理公务员,你把他治理好了,就没有寻租的可能性,否则的话,他存在寻租的可能性。而且这样看,不仅仅是在我们政府部门,在一些有权力的事业单位也同样存在这个问题,所以所谓没有信心,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就是在这一点上。 [09:30]

  [成思危]:第三点原因,我刚才说到在社会上形成了这样一种不正当的风气,就是说交易双方之间要想获得利益就非得用贿赂的办法。例如,药厂卖药就得给医院回扣,这造成这样的一种风气。你想拿到一个工程,就得要给对方好处。 [09:31]

  [成思危]:我们在谈《建筑法》时候,发现由于这种现象的存在,有的人就是在空手套白狼,拿到土地以后,手上有银行贷款,另外要施工单位垫资施工。等到楼一盖好,就卖楼了,又拿消费者的钱。最后一出问题,他没多大损失,损失的是银行、施工单位和预购楼的消费者。所以这才是问题,因为社会上普遍的这种现象没有得到治理。另外,还有拖欠农民工工人工资,从这四个角度造成这样的情况,怎么能搞得好。所以我说,网上的意见当然不见得代表全部的民意,我始终这样看,因为没上网的还是大多数,不能说网上的意见100%代表民意,但是起码代表一部分民意。这一部分民意我们应该重视。 [09:34]

  [成思危]:就是说为什么没有信心,我想是不是有这么几个方面的原因使得大家信心不足。 [09:36]

  [成思危]:我们的工作就是要通过实际工作来增加群众反对商业贿赂的信心。所以我想讲的第三个问题就是希望能从六个方面进一步的推进反对商业贿赂这项工作。 [09:36]

  [成思危]:第一,各个执法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涉及反商业贿赂的主要执法部门应该说是法院、检察院、公安部、工商总局等等有关执法部门。这些部门一定要密切配合起来治理商业贿赂。因为商业贿赂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可以说它既带有普遍性,又具有严重性,同时还有复杂性,或者说还有隐蔽性。我们如果不是各个部门密切配合来解决问题可能就会治理不好,所以中央成立了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这点非常重要。 [09:36]

  [成思危]:我们一定要在各个执法部门形成合力把这件事情办好。既要讲分工,也要讲合作。由于我们传统的习惯,有时候部门分割比较严重,部门之间的协作有的时候不够,当然我不是指你们几个执法部门,但是我看了很多经济部门都有这个问题。比如我们交通本来是一个整体,但是铁路、民航、交通、航运等部门,大家彼此间的联系,密切程度都不够。实际配合好了是“一加一大于二”。我最近到西藏去考察,原来有人说青藏铁路修好以后,民航就没生意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青藏铁路修好以后,人们想坐火车去西藏,但是不想坐火车回来,这样的话,民航就有生意了。所以我觉得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是最重要的,可以起到“一加一大于二”的作用。有些问题大家可以互相研究,会做得更好,并能够提高办案效率。 [09:37]

  [成思危]:第二、一定要坚持公正执法。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这是我们经常讲的问题,但是坦率的说,在实际情况中,不公正执法的现象还是存在的,每年都有报告谈论这个问题,我收到了人民来信,大部分都是涉及“司法不公”。“司法不公”这一问题,我们也要认真的分析有几方面原因: [09:38]

  [成思危]:一方面当然确实也存在着商业贿赂的行为,就是有的打官司的一方,为了使自己胜,所以对法官、检察官进行贿赂,这种现象也是有的,也揭露过。本来应该他赢的官司,结果输了;或者一审赢了的官司,二审却输了,这种现象是有的。这里面确实存在商业贿赂问题。所以我想治理商业贿赂,我们法院、检察院自己内部也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09:38]

  [成思危]:第二个原因也涉及到法官、检察官的素质问题。我们今天下午人大就要报告《法官法》和《检察官法》执法检查的结果,也涉及到这些问题,我们现在有些法官、检察官,也没有受贿,但他本身的水平不够,水平不够,在判案子时引用法律可能不适当,对事实的判定可能不够准确。我想也不能都说是法官、检察官受贿,但是确实存在着素质问题。 [09:40]

  [成思危]:素质引申下去又存在问题,一个是对法官、检察官专业人士的待遇,我们人大审议好几次了,我最近检查《专利法》我就有感觉,《专利法》是专业性非常强的法律,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很高,如果法官、检察官待遇不够,比律师的待遇差得多,说实话,优秀的专门人才都去当律师了,打起官司来,法官的水平还不如律师的水平高那怎么办?当然我们有些法官,宁愿甘守清贫,宁愿待遇低,仍然努力工作,这也是有的,我也很感动,我也表扬了他们。但是毕竟要考虑这一问题。法官、检察官的水平不能比律师低,比律师低那是怎么回事? [09:42]

  [成思危]:第三个原因,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以事实为根据就得对各类案件要鉴定、要调查,有的时候要花钱,如果办案经费不够,他的歪门邪道可能就都来了。所以我说要提高法官、检察官的素质,要认真关心其中的困难在什么地方,要真正采取切实的措施解决这个问题。 [09:43]

  [成思危]:我想这是公正执法的问题。“公正执法”的第三条,本来我们法院是人民法院,检察院是人民检察院,我们办案过程中要依靠人民群众,现代我们也通过了一系列的措施逐步建立听证制度,逐步让广大群众参与,包括提供线索、检举揭发,这样才能真正把这个案子办好。当然“十大优秀法官”里面是有几位很不错,能够做到“辨析法理,胜败皆服”,那可不容易,能够按照法律给你讲清楚。要真正做到这点我想我们“公正执法”就能够做好。 [09:44]

  [成思危]:再一个就是加大违法的成本。违法成本太低就起不到威慑的作用,当然这和我们立法有关系。例如以前我们进行的扫黄打非工作,以前非法出版物出版,就没收他的非法所得,但是没有抓他,如果加罚就不一样了。我们对一些上市公司老总,如果罚他几十万(那还不够他半年的薪水呢),他不在乎,但真得判他坐三个月的牢,你试试,那就不一样了,当然我这是举个例子,所以违法处置的力度要大。 [09:45]

  [成思危]:商业贿赂也是这样,如果不能够对商业贿赂处置的力度加强,威慑力就不够,当然我们说的前提还是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不是好人也应该处置,但是一旦事实全部弄清楚了,法律判决了,就要加强处置力度。我想这也是非常重要的。 [09:48]

  [成思危]:第四、我想我们在反对商业贿赂时要提出追究直接领导的责任。现在确有这种现象,说实话,有的商业贿赂是在直接领导的默许,甚至纵容下进行的。你像药厂,销售员出去,领导就交待,可以花钱。该花的钱就得花。有责任我担着。这样就是纵容他们。当然厂长也有难处,药销不出去,他的厂子就要关门,工人发不出工资。但是受了处罚,领导啊可以给他进行调度工作或者补偿。在政府机关也是这样,有的领导以为“我自己没拿,我就没问题,下面拿不拿我不知道”。这不行,你作为领导,你有责任。就算你自己非常清廉,你底下的人不清廉,你领导要负责任的。将来在追究领导责任上应该作出一定的规定,比如在你这个部门里出现了商业贿赂问题,你得负责。 [09:50]

  [成思危]:安全生产现在可以追究到副省长的头上了。商业贿赂就不追究领导责任吗?我看这就不行。按照《公务员法》,就得追究。如果能够真正追究领导责任,那恐怕对这个问题就会好一些。 [09:51]

  [成思危]:最后,我想最重要的还是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进行反对商业贿赂问题。反对商业贿赂,我刚才说了立法和执法当然很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要在全社会树立一种道德,一种文化。觉得搞商业贿赂是可耻的,我们要树立这样一种文化和道德规范,才能真正防止商业贿赂。在这个问题上,光靠法律是不行的,法律是一种“硬”约束,是对全体公民的“硬”约束,必须遵守,但是一个社会光有法律,还不是最好。还要有纪律、有道德,纪律是对一部分人的硬约束,比如你要入党,要遵守党章;要参加某个组织,要遵守它的章程,这是纪律,这是对某一部分的“硬”约束。 [09:51]

  [成思危]:道德可以说是对全体人民的软约束,有很多问题是不能用法来规范的,就得用道德来规范。例如《婚姻法》就审查了一部分问题,大家对“包二奶”很反对,但是法律上定义就是经过婚姻登记再结婚犯重婚罪,但是谁那么傻,“包二奶”还去登记?但是法律上定为“非法与他人同居”,这算有罪,但是真的在法律上定这个罪非常难。你要用什么标准,看同居的时间还是按同居的次数,这方面得靠道德。有一本书叫《软法》,我想可能就是有这个意思,包括软约束在内。我昨天在一个场合,说学校收择校费太不象话,学生明明考上学校,幼儿园上小学还要交三万,太不象话了,他们说:“你太不了解社会,现在是要交还交不上呢!送钱还要走后门”。所以,你说这种风气怎么弄? [09:52]

  [成思危]:所以我想,今天我就讲这么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我们一定要认识反商业贿赂的重要性,一定要下决心割除这个“毒瘤”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净化我们的道德规范。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第二我们应该看到反对商业贿赂尽管我们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由于它的普遍性、严重性、复杂性、隐蔽性,任务还非常艰巨。首先要求政府部门,要求公务员做到自律,然后要求企业和个人做到自律。第三我们要进一步推进反商业贿赂的工作,首先就要各个执法部门的共同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第二问题就是一定坚持公正司法。第三个问题就是我们一定要加大违法处理力度。第四个问题就是我们一定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第五个问题就是我们一定要发动人民群众,从道德上、文化上反对商业贿赂,形成一种新的社会风气。 [09:53]

  [成思危]:我今天谈的几点,我再三说是一家之言,可能有很多该说的没有说到,因为再说,就太长了。第二也可能有些观点值得大家探讨,反正我说了不是重要讲话,是一方之言,所以欢迎同志们提出意见。这次会议完了以后,因为大家的文章都在这里,我会认真拜读。今天我就讲到这儿,谢谢大家。 [09:53]

  [张军]:十分感谢成思危副委员长非常重要的讲话。对商业贿赂的成因、危害分析透彻。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求具体明确,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殷殷的期望,对论坛的顺利和成功举办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09:54]

  [张军]: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现在我宣布“反商业贿赂高峰论坛”开幕式到此结束。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出席开幕式的领导和嘉宾表示衷心的感谢。请稍事休息,十分钟以后,论坛开始今天的演讲。 [09:54]

  [人民网]:人民网直播的论坛开幕式到此结束,谢谢关注。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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