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山西禁止学生宿舍养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01:40 新京报

  严重违规可实施捕杀

  据新华社电(记者 谭博文)山西省教育厅、公安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山西省校园内的办公区、学生宿舍区、公共绿地等校内公共场所今后禁止一切犬只进入。

  通知规定,各学校家属住宅区为犬只限养区,且每户所养的犬只仅限于观赏犬,严
禁饲养大型犬只。需要在限养区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应在获得批准颁发了《犬只准养证》后,才能养犬一只。对违反规定的犬只,校保卫处、小区管理部门有权予以收缴;如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可对犬只实施捕杀。拒绝或阻碍执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