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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把药价降下来 浙江向药品医疗行业暴利开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01:58 杭州日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精神,省物价局发出《关于开展全省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坚决向药品医疗行业的价格违法开刀。此次重点检查由省物价局统一组织,省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负责具体实施。检查期间省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据省物价局负责人介绍,本次检查采取同级检查、下查或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各
市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检查工作组织领导,可结合轮查制度和投诉举报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单位,安排好此次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含“三资企业”),医疗机构(含对外提供医疗服务的军队、武警等医疗机构、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血站以及与药品和医疗服务有关的部门和单位。

  这次大检查的工作重点,就是政府降价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价格执行情况,以及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医疗器械、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执行情况。《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检查与调查相结合,深刻分析医药行业存在的问题。各地在检查时,要将检查工作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注意收集整理主要药品品种的采购和使用情况,特别是政府降价药品的使用情况,有无规避国家价格管理政策,不使用或少使用政府降价药品的,医疗机构常见病种的治疗价格和费用构成,大型医用设备如B超、CT、MR的购入成本及使用情况,医疗机构的收入来源和支出结构等基本情况,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要将处罚与规范相结合,积极探索解决“看病贵”的措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调整和创新检查工作思路,将处罚价格违法行为与规范价格管理结合起来,注重检查的实际效果。要借助检查与处罚手段,督促和帮助被查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注意发现并推广正面典型,引导医疗机构加强价格自律,切实维护患者利益。

  本次检查从2006年8月20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主要检查2005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行为,连续发生重大价格违法行为,可往前追溯。(通讯员吴佳记者吴幼祥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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